之前8月尾9月頭大家誤會左好一段時間嘅樂高、樂拼訴訟案件終於有真正結果。長達兩年嘅訴訟,喺丹麥時間11月5號由樂高官方宣佈勝訴,法院下令汕頭市美智模型有限公司四名被告人應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參展或以任何方式宣傳侵權產品,並向樂高集團支付約人民幣450萬元(約港幣約509萬)作為損害賠償金。比之前所謂嘅判決書提及嘅賠償金額足足少左 1050 萬人民幣(約港幣約1189萬)。
樂高集團首席執行官Niels B. Christiansen喺公告中講到「小朋友同消費者選擇樂高產品,佢地期望得到最高品質同最安全嘅體驗。我地歡迎公平競爭,但如果有人以任何方式誤導或濫用樂高嘅知識產權去利用消費者嘅信任,我地必定採取相關行動。」
而呢兩年內喺中國嘅知識產權訴訟行動上唔單只係啱啱贏左嘅樂拼,喺上年樂高集團得到認定為中國知名商標以及對另一個侵權品牌博樂嘅訴訟案得勝。今次樂高集團雖然喺賠償上可能唔係得到好多,不過如果可以完全解決呢個最大侵權者都係值得嘅。